人生時刻都是選擇,是自己選擇的就要為自己負責。
又不是三歲小娃兒,成年了,沒人要你選擇吸毒。
精神不好可以喝紅景天元氣菁露、壓力大可以睡覺閱讀走路跑步,
當然對你選擇的我也沒有特殊意見(即使你選擇的是吸毒),那畢竟是你自個兒要的!
簡單說,就是我不可能干涉你的選擇,而你的選擇也不干誰的事,甚至說,任何人也沒有立場指責你是壞榜樣。
有人這樣說:
我們要原諒同情xx。
可是我覺得說種話的人真的很莫名其妙!
第一、妳以為妳是誰?別人是妳能號召的嗎?別人原不原諒誰、同不同情誰關妳什麼事?
妳這樣說,我還以為我什麼時候歸妳管了?
第二、xx人吸毒是他個人之事,他即將面對怎樣的法律問題也是他的事。
另對於社會大眾普遍覺得演藝人員該樹立榜樣的過度期望,我是一直覺得甚為莫名其妙,
怎麼可能唱唱跳跳在螢屏曝光就能成為你的榜樣?
難道你們都是以這些人的人生作為你們人生裡的指導手冊?範本?
我沒有信仰也沒有偶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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